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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花钱滚滚如流水 (第2/4页)
r> 抄家的知府,灭门的知县。 大清朝的商人都是攀附在官僚、皇权上的寄生虫,因此哪怕清朝的商品经济也很繁荣,但是却没能发展出什么资本主义。 因此朱道桦要保持官僚队伍的清廉度——当然不可能完全杜绝,但是至少要压制住官僚的贪婪。 办法也是学习现代的,就是建立监督制度、高薪养廉、建立退休养廉金。 监督制度包括了在位上的监督和离任之后的追责。 而养廉金则是在官员退休后若是没有什么贪污腐败的问题,可以没月领取一笔和他在最后一任官位上得到俸禄八成作为“养廉金”。 通过制度来尽可能的压制贪污现象。 贪污腐败当然是杜绝不了的,人性本贪嘛。 高薪养廉和严整贪污腐败,这些罗芳伯等人都是认同的。 让他们颇为难以接受的是“秀才为官”政策。 也就是只要通过乡试,得到秀才的功名就能得到官了。 就是到乡、镇一级去当地方小官,来取代此前的宗族、士绅对县以下的统治。 这个政策首先是在广州府试行的。 效果还算不错。 贪污腐败,欺压平民之类的不能说没有。 但是总是要比之前用吏治民好多了。 这方面的情况。 朱道桦可以通过锦衣卫的密探、都察院的调查,乃至于《大公报》、《日月报》的记者们的采访报道,都能得到。 而这种吏制相对清廉的情况。 朱道桦也是预料到了的。 因为广州府这些能够考得上秀才的都是广州当地的地主、商人子弟,刚刚为官,对自己的前途还是有些信心,一个个都指望三年后高中举人呢。 要是这时候因为贪点小财案发了,那可就是一辈子的前途都没有。 一般情况下。 只有前途渺茫,升官无望的时候。 这些官员才会心狠手黑开始大捞特捞了。 比如说明清两代的吏员。 这些吏实际上也是官僚体系的一部分,但是他们是永远的官僚底层,永远没有上升的空间。 因此这些吏员发明出的那些盘剥百姓的捞钱的手段那可真的是五花八门。 所以朱明的这些秀才官们刚刚得官,一方面没学会怎么捞钱,一方面也比较爱惜羽毛,不太敢捞。 另外朱明的制度也在多管齐下的监督官僚体系。 内有都察院,外有报纸等舆论监督。 同时在地方上还有“商税局”和“议礼大会”两个新设的机构。 前者是大明朝廷和各地商人商量商税的组织,有这个组织在,商人多少和大明朝廷有往来,地方上的小官小吏想要随便欺压盘剥商人就会稍微有所掂量了。 后者则是在朱道桦决定要制礼之后在中央和地方守设置的民间议事结构。 主要成员是地方上有影响力的学者、豪族、一些因伤退役的明军士卒(这些士族通常会有一个最低级别的绅爵)。 这其实就是后来大明中央和地方议会的雏形。 而现在这个机构更多的是一个意见收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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