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四合院有个家_第一百三十四章,不信人间有别离(第一卷终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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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四章,不信人间有别离(第一卷终章) (第8/11页)

空间里不是有电脑可以看电影吗?

    老林彻底无语了,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

    书房外面,丁秋楠她们都愣了一下。

    怎么又惹领导生气了?

    只不过,她们也不当一回事儿,反正不是第一次了。

    以前的跟老杨拍桌子瞪眼,后来是邢毅成,再后来就是老林了。

    “领导,您刚才没说话啊,别跟桌子生气,它就是一块木头,不值得为它生气。”

    这一语双关的话,让老林都被气笑了。

    伸出手,虚点了点他,道:

    “既然你不想被关心,那好,我就开门见山了。”

    “虎骨酒还有吧?”

    周济民表面上松了一口气,内心还是保持警惕的。

    虎骨酒当然还有,但不会轻易给。

    给老林的还有,给其他人的,没有了。

    其实老林他们也从周济民这边拿了配方,找人配齐了药材,可泡出来的酒,味道差了不少。

    更是完全没有周济民这边拿的虎骨酒那种神奇效果。

    “我这次来,主要目的不是虎骨酒,而是找你帮个忙。”

    帮忙?

    周济民狐疑,心中警铃大作,这个忙,肯定帮不了!

    南剪子胡同,周家。

    院子里,周清娴她们三个小屁孩,正在玩耍。

    身上和脸上都脏兮兮的,大人们想管都管不住。

    会走路的小屁孩,闹腾着呢。

    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探索的欲望。

    “mama,这是什么呀?”

    突然,周清怡拿着手里拿着一条颜色鲜艳的毛毛虫,可可爱爱地来到丁秋楠面前,带着微笑和好奇地询问道。

    已经摆烂,不想搭理自己儿女的卫生情况的丁秋楠,正在翻书呢。

    回头一看,那毛茸茸的小玩意儿,近在眼前。

    吓得一边尖叫连连,一边往后退。

    “快丢掉它,小怡你赶紧扔了,那是毛毛虫,等下你就惨了。”

    时值春夏之际,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

    毛毛虫也是大自然中常见的小玩意儿。

    有些毛毛虫,真的可以让皮肤变得奇痒无比,很难受的。

    然鹅,丁秋楠越是这么说,周清怡就越是好奇。

    根本不舍得放下,还靠近去观看。

    为什么mama会害怕呢?

    这就是一个可爱的小家伙啊,有什么好怕的?

    我可以跟它做朋友吧?

    还有还有,为什么我和它的皮肤不一样呢?

    大姐周清娴也走了过来,软萌软萌地道:

    “meimei,这是什么呀?”

    “mama说它叫毛毛虫。”

    “好吃吗?”

    嘎!

    一旁的丁秋楠,彻底呆滞了。

    家里的几个孩子,都什么奇奇怪怪的物种啊?

    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里面,没有提及这些啊。

    天啊,毛毛虫这种恶心东西,居然还问能不能吃?

    是家里短了你吃喝吗?

    从房间出来的周淑晴,看到大嫂她们都没什么事,这才松了一口气。

    “瞌睡虫,快点把你手里的毛毛虫扔掉。”

    “姑姑,我不要扔掉,我要跟毛毛虫做朋友。”

    丁秋楠直接无语扶额,她到底生了个什么玩意儿?

    是不是取错小名了?

    瞌睡虫,毛毛虫!

    周淑晴也无语,但还是上前,帮周清怡把虫子扔掉了。

    小家伙还满脸可惜,呀,朋友,把你摔疼了吧?

    毛毛虫要是听得懂她的话,估计会谢谢她祖宗十八代,把它捡回来,好好待在树叶上干饭不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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